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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男子提刀寻仇致3人受伤、一男童遇难!潜逃22年后终落网
发布日期:2026-01-08 01:45    点击次数:105

近日,网传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罪犯何老西,曾用名何老喜、何雄、何勋,化名马占军,男,汉族,1973年7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张家窑村2号,捕前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中心广场兰州拉面馆。

网络截图

罪犯何老西与赵某鲁均系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张家窑村村民。2000年12月19日下午,何老西与赵某鲁等人饮酒,其间何老西提起其大哥何某向赵某鲁岳父何某生催要借款时,被何某生等人殴打一事,何老西与赵某鲁发生争吵并心生怨恨,起意报复。

当日19时许,何老西闯入赵某鲁家中,见赵某鲁未在家,遂持事先准备的菜刀欲砍击赵某鲁的儿子赵某俊(被害人,殁年3岁),赵某鲁妻子何某连(被害人,时年30岁)及同村村民赵某志(被害人,时年50岁)上前阻拦,何老西即持刀砍击赵某志左前臂两刀,并朝何某连乱劈乱砍,又劈砍赵某俊左枕部一刀。随后,何老西追出院外朝逃离现场的赵某鲁二女儿赵某丽(被害人,时年6岁)头部砍击一刀。

赵某俊因颅骨骨折、小脑受损当场死亡;何某连、赵某丽受伤入院治疗。何老西作案后逃往外地,于2022年12月10日在陕西省安康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罪犯何老西因犯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被本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罪犯何老西不服,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何老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5年12月4日将罪犯何老西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2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证实,布告确为法院张贴发布。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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